一、申請須知
帶備下列文件到校務處辦理手續:
- 已填妥的插班生申請表,並貼上學生近照(4厘米 X 5厘米)
- 學生現時學年及上一個學年的成績表副本(如適用)
- 住址證明文件副本
- 監護人身份證副本
- 學生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書副本(如非香港出生,則需提交香港身份證、香港居留許可證或具有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署的有效旅行證件副本)
- 學生各項活動及比賽獎狀證書副本(如有)
二、申請程序
- 校務處職員通知申請者到校進行插班生考試及面試。
- 筆試包括中、英、數三科,學生和家長須一同參與面試。
- 如獲取錄,校務處職員會致電申請者安排為學生辦理入學手續。
- 凡於兩星期內未收到電話通知,則作落選論。
- 不論取錄與否,申請者所遞交的資料將不會發還,並於完成申請程序後銷毀。
三、插班生申請表格
- 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本校校務處索取申請表格或自行下載表格。